再过两个星期就要大专联考了,不知道小童还跳不跳舞。他有长长的头发,很漂亮的。现在想起来我们认识是一桩莫名其妙的事,分开来更是一桩莫名其妙的事。那是五月里,小童说好在公园等我。橘儿要我别去,我笑道,收集写作资料去。橘儿说,要收集资料找别的路。我叫她放心,我自有一番打算的。可是走著走著竟下起大雨了,我突然惶惶然的想念起橘儿。
每回雨天在总统府前等著过马路时,看著眼前来来去去的车子,我总会想到对面该有个男孩在大叫道「I love you!」像《昨天再见》里那个男孩一样,或许我会不顾一切的向他奔去。
小童不了解为什么我不肯参加他的毕业舞会。我也不了解,并不是我不愿破高中不参加舞会的纪录,也不是怕舞会是真如人们说的那么可怕。我怕为难的事,也怕有话讲不清,我只是想把什么事都条理得清清楚楚。我总不忘记看到猫咪时的心情,更不忘记和橘儿、小静的誓言,我只是想过个不会令我费神的生活。
小童抽菸,小童不懂。就像一回他陪我等车回家,我们并肩坐在红砖路上,他聊儿时乡下的生活,我笑得好开心。那天月亮又圆又大,他说以後都陪你等车回家好不好?当下我说不好,脸上的笑意都还在。我最喜欢的时刻是放学後和橘儿、小静谁也不陪谁的三人一块儿走长长的路。可是小童不懂。再找好一点的理由拒绝,他说。那晚的月亮好漂亮,可是我更喜欢星星,橘儿、小静、邓、猫咪、小苏都是我的星星。
我常常想念五月里的下雨天,把世界刷得凉凉绿绿的。小童走进我乾乾净净的世界,也乾乾净净的走出我的世界。我常常想念小童,一个那么爱跳舞披长发的漂亮男孩,一个讲起抓麻雀骑单车时会更漂亮的男孩。
大後,每每看到男孩子,我都不自觉的要拿他们跟小三比一比。小三是我童年时候最爱的一个男孩。我们一起疯过好多个夏天,可是我仍然记不清他的模样,因为我总不敢看他,看他一眼就要惊心动魄。孩子群里,他像个大哥哥,他很尊重女孩子,但是从不婆婆妈妈的体贴人,他总只在远远的一角盯著人瞧。以後看《战争与和平》,每看到皮耶,我就会想到小三,那是一种好温馨的感觉,好像不管这世界怎么变,你怎么变,都有一个人好深知你,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小三就是那样的男孩。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话我只给爷爷和小三。
小女孩的时候,我作过一首歌,是关於小三的,最後一句歌词是套爸爸刚教过我们的〈长恨歌〉里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我自己常常唱,对著月亮。到了我们都长大,不一起玩了,我搬家後,我也还是常常唱,只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直到看了《两小无猜》後,学会那首BEE GEES唱的,“First of May“,我忽然想到小三,想到现在我们都比圣诞树高了,但是我竟不知他在做什么,他亦不知我在何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此刻我只想唱歌给小三听:
The apple trees that grew for you and me,
I watch t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Now we are tall and X’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he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ho cried come First of May.
曾经一个六月的晚上,我站在门廊上唱我自己作的歌,看著星星一颗又一颗的落下来,此刻我要告诉小三:「Our love will never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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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考完国文。我拎著化学课本正想一个人到车棚那儿的树丛去逛。每每考试一激烈时,我就会想一个人缩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去啃指甲。我不敢去找我的好朋友们倾诉空虚,因为我一向怕活著是个累赘。
刚下得楼,就迎面撞上乔。
「好啊!乔一天不找小虾,小虾就一天不跟乔说话。看看人家对你多好,你却对我那么坏!」乔递个热包子给我,我默默的接过来又发呆了。
乔有个少见的长手长脚长个子,嘴唇薄薄的,说什么怨人的话都可以说得不加思索。要是一年前我听到她这番话会如何?……不知道啊。一年前我还在每一个男孩子身上找乔的影子。我常怀疑自己是否生存能力太强了,为什么那么快我就能适应环境,能站立起来了呢!站立得那么直!这虽是我一向喜欢且希望的,但是碰到乔後就不然了。在乔面前,我是但愿自己卑微软弱得像株细藤葛,而乔是那高大挺直的松树。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妈妈说,我的爱情必是要建立在一见锺情上的,因为那是惊艳,是缘。我的丈夫则必是要能让我崇拜至死的。妈妈m著菜看我一眼,笑笑的说了很多话。细水长流?我好惊异,我一直不晓得当初和爸爸私奔成家的妈妈也会讲细水长流。我不懂得的,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
认识乔,是在一片华尔滋的乐声中。高一刚开学的土风舞课,乔担任小老师。音乐一响,是最最罗曼蒂克的〈学生王子〉,这是我後来才晓得的。乔向大家说,找好你们的白马王子,然後大大步迳自到我跟前,深深一鞠躬,优雅潇洒得像个圆桌武士,我什么都不会,脸红红的被乔推拉了一首舞。以後只要一听到圆舞曲的华尔滋拍子,我总是会脸颊又红又烫,心头闷得难受,想著乔,想到她长长的腿,和周旋在众人中的谈笑丰采。
乔是个很可以灵和体分开的人,她的心从不让任何人插进一脚,但是她的人却是永远属於大众的。她结交朋友就像在办公事,成天跑东跑西对什么人都一样。然而我一向是骄矜的孩子,从小我爱手枪不爱洋娃娃,但是睡著觉,我定要搂个厚实的枕头。可是乔什么都不是,她不是橘儿、小静,在我最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会在身边,她只是颗闪烁不定的钻石,是个流星,眨眨眼就消失,连许个愿都来不及。跟乔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第一次了解浮生若梦的意思,原来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那样虚幻不定的。
她那么强那么强,是颗天上耀眼的星星,我也是那么好强,强烈的野心常把我弄得觉得自己是个阴险的王莽。理智要我强过她,要和她分庭抗礼,要,要恨她,可是乔却把我弄得迷迷离离,让我在日记上写她的名字,躺在床上想她的每一句话,趴在窗前看月亮,想她的一聋一笑。我的感情要我做个柔柔顺顺的小女孩,仰望她,一如她是个强者,永远绕著她走,一如她是颗守护星。但是乔只是乔,她是众人的,是颗流离不定的流星,稍纵即逝。所以第二天到学校,我又是个对什么都很漠然的女孩,我又把自己压得好紧好漂亮,乔,算什么!
练篮球的日子里,我著一身白衣裙走在清晨鸟鸣的罗斯福路上,乔吸口气:「小虾真是小鸟依人!我见犹怜。」我不在意的瞟她一眼,看到她正男孩气的大步走著,真是惊心动魄!
新合兴的清冰真的是清冰,连一些颜色都没有,乔咧咧薄薄的嘴朝我扮个鬼脸,笑笑,我真的爱她,真的爱,可是爱得不像,只会淡淡的笑,让她说小虾阴险;有时她对我说话太放肆,天知道我的性子又是那么强,恨得她要死,但也只会笑,淡淡的,让她说我茫然无知。
整个夏天我们都在比矜持,但是我真恨她,因为乔即若是在恨人或爱人,也都是那般的漫不经心,然而我更恨自己的专注。虽然表面上我们谁也不欠谁,但是我知道我是输了,多不甘、多不愿啊!
刚熟起来的时候,乔爱与我谈尼采,谈叔本华。我却是最讨厌这些,以为他们都是些吃饱撑了的人,无聊,不切实际,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世人刷牙的还不是依然刷牙,吃饭的也还不是依然吃饭。我和乔在书店里吵了一下午,最後她气得狠狠的朝书架上一指:「好,你要实际,你去看这种书好了!」跺跺脚转身走了。我看看书架,是邱永汉教人赚钱之类的书,就笑了。
以後在一起我们都不谈意见会相左的话题,没想到也就真没话说了。只是我们依然到处闲荡,一星期荡三次淡海。第一次去的时候正是台风天,我和乔跷了半天课去的,走到沙滩时已经一身湿了。淡海有无尽头的沙滩,黄滚滚的浪像要漫天了。我突然想到乔是江边送别李白的汪伦,「黯然销魂,别而已矣!」我呢,约莫要到水的那一方去了。我看了一眼乔,她正挺挺的站在海中对天吼歌。一会儿转过身来笑,真是真得一塌糊涂。
後来我们脱了外套书包赛跑暖身。乔是学校有名的短跑选手,可是她故意跑得很吃力,等著我与她并肩,跑跑,乔喘著气笑道:「你看我们像不像风景画片里沙滩上的男女情侣。」当下我不敢看她,继续跑著。我不相信世间有真正美好持久的事,所以我不敢正视它。
回家的时候,我们装作一对丢了车票和钱的小可怜,湿淋淋的站在淡水镇中心的街上挥手搭便车。好不容易上了一辆吉普车,开车的军人道:「北一女的学生都在读书噢?」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两人偷偷的相视一笑。车进得市区,乔跷起了腿,甩甩头发,眼光又让我不认识了。我心痛的在想我的乔,我的大风雨中在海边对天吼歌的乔。
乔活得很累,我晓得。因为她太活,她有太多面,她必须在每一面里都切实扮好人们要她扮的角色。她自己也说她是属於大众的,所以她永远没有真朋友。有时我真累了,就狠下心和猫咪坐在光复楼的长箱上晒太阳,她看了又嚷:「哼,小虾成天只和丈夫一起,都不理你的情夫了。」我看著乔,那熟悉的模样,总还是止不住的要惊心。真的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与小童交朋友,原也只等她带酸意的一句话:「红粉知己!」
欲仙欲死,原就是这般的感觉。
乔爱海,爱海军。她日日都与我谈她的英雄们,这种时候我都不认识她了,我只能淡淡的笑著听,想著我的乔,不是眼前的。有一天我突然惊奇的发觉到我付出去的竟这么多,而乔依然在办公事,在谈她的英雄们。我就开始装冷漠,成天只跟橘儿、卡洛在一起,她们本是我的星星。我的恒星,我需要一些稳固不动的东西,这种日子是好的,虽然不像跟乔一起时那样疯狂,穿著睡衣拖鞋坐末班公车,在大雨中跳探戈华尔滋,走罗斯福路一秒不停的运球回家,依在台大的尤加利树下闭眼看那自称申东坡的附中男孩射篮。
可是冷漠久了竟也成真了,我可以看著她丝毫不动心,让乔一封信一封信的怨道:「虾,我们真是试探了老长的一段日子。觉得事情有点像那种连续剧老凑合不上的老套。也觉得自己遭受了你写的那篇〈青春行〉的愚弄。也许虾对乔的一些情已是过眼云烟了。乔总认为对虾是很仁至义尽的,也许虾受不了乔的AB型的自我意识,乔又何尝习惯B型的冷冷清清呢?朋友之属,非缘即孽。还是觉得出超好大,虾可以一个礼拜不理乔,自顾的在前头打情骂俏(口气多像个嫉妒的丈夫),乔却很没出息的。──也许整个都不是理由,理由是乔不是丈夫只是情夫,而卡门务起正务来,情夫该走了。──虾怎么说?乔」